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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Mok

莫子應

合夥人

個人簡介

莫律師是一位享有盛譽、經驗豐富的爭議解決律師,專注於婚姻及私人客戶領域的爭議與非爭議事務。他亦是認可家事調解員及私人財務裁決員。

莫律師是少數獲授香港民事法律程序高等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事務律師之一,也是首位、且目前唯一具備訟辯律師資格的家事爭議律師。憑藉這一獨特資格,他能夠在各級法院(包括終審法院)親自代表客戶出庭訟辯。

莫律師在職業生涯中取得了顯著成就,並擔任過多個領導職務。他曾擔任獨立精品律師事務所 Jonathan Mok Legal 的負責人。在創立個人律所前,他曾在孖士打律師行(Johnson Stokes & Master,前稱 Mayer Brown)工作22年,其中16年擔任合夥人。

莫律師現任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亦為香港律師會常設委員會之一的執業事務委員會委員。此外,他是國際家事律師學會(IAFL)會員。

憑藉對客戶的堅定投入及豐富經驗,莫律師獲得了眾多榮譽,包括:

  • 獲《法律500強大中華區指南》2026年版評為私人客戶與家事領域的「領先合夥人」;
  • 自2015年起,連續12年獲《錢伯斯亞太指南》評為大中華區家事及婚姻領域第一等律師;
  • 自2024年起,獲《錢伯斯高淨值指南》評為高淨值家事及婚姻領域第一等律師;
  • 自2024年起,獲《Benchmark Litigation》評為家事及婚姻領域「訴訟之星」;
  • 入選《道爾指南》(Doyle’s Guide)2025-2026年家庭法與離婚領域「領先律師」;以及
  • 獲《道爾指南》2025至2026年版評為家事調解員領域「領先律師」。

莫律師擁有香港、新南威爾士州、塔斯馬尼亞州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律師執業資格。

更多詳情

主要經驗

家事法庭

  • 於2010年10月獲委任為家事法庭暫委法官,任期一個月,主持審理多宗涉及子女管養權及財務爭議申請的離婚案件。
  • 代表一名香港富豪的妻子,處理婚姻糾紛引發的香港與英國之間的跨司法管轄區爭議,涉及位於香港及歐洲的大量商業房地產。
  • 代表香港某知名富裕家族繼承人的妻子處理離婚訴訟,涉及在香港及北美持有巨額資產的家族世代信託安排。
  • 代表傳媒及娛樂行業的多名客戶處理婚姻爭議,相關案件需要釐定其在香港及亞洲的演藝收入。
  • 代表一名香港富豪應對其兩名子女的母親提出的贍養費申索,並成功取得家事法庭判決,確認母親與兩名子女存在財務利益衝突,須各自委任獨立的法律代表。

反貪腐

  • 獲香港廉政公署委任為代表律師,就其介入刑事上訴程序的申請提供法律服務。鑑於廉政公署一直由律政司代表,此項委任具有特殊意義。
  • 獲澳門廉政公署委任為代表律師,協助其追回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在香港的非法收益及資產。 
  • 代表一家國際投資銀行的員工,應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聯邦調查局(FBI)就「子女招聘計劃」開展的《反海外腐敗法》(FCPA)調查。該計劃涉及通過聘用中國內地政府官員及國有企業高管的子女換取商業交易。服務包括與美國律師合作,為該員工接受問詢作準備,並在美國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共同代表其接受美國監管機構問詢。
  • 以訟辯律師身份代表香港主要電視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依據新聞自由及獨立原則,成功反對律政司要求其交出香港「佔領中環」期間一宗事件的原始新聞片段的申請。

職業經歷

邁思康(Mishcon de Reya LLP)合夥人
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Karas So LLP)合夥人
Jonathan Mok Legal 負責人
Mayer Brown International LLP 合夥人
孖士打律師行(Johnson Stokes & Master LLP)(前稱 Mayer Brown International LLP)高級律師
Hampton Winter & Glynn 律師
《香港代孕法律——是時候作出改變了》,《香港律師》(香港律師會官方期刊),2024年1月

文章與出版物

  • 《香港代孕法律——是時候作出改變了》,《香港律師》(香港律師會官方期刊),2024年1月
  • 《香港家事法庭實務:訟辯律師的視角》,《HNW Divorce Magazine》,第19期(2024年)
  • 《讼费》(“Costs”),载《香港家事法与实务》(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2014至2025年)
  • 《Archbold Hong Kong》特約編輯,Sweet & Maxwell 香港(2018至2025年)
  •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s》特約編輯, Global Legal Group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