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律師是一位享有盛譽、經驗豐富的爭議解決律師,專注於婚姻及私人客戶領域的爭議與非爭議事務。他亦是認可家事調解員及私人財務裁決員。
莫律師是少數獲授香港民事法律程序高等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事務律師之一,也是首位、且目前唯一具備訟辯律師資格的家事爭議律師。憑藉這一獨特資格,他能夠在各級法院(包括終審法院)親自代表客戶出庭訟辯。
莫律師在職業生涯中取得了顯著成就,並擔任過多個領導職務。他曾擔任獨立精品律師事務所 Jonathan Mok Legal 的負責人。在創立個人律所前,他曾在孖士打律師行(Johnson Stokes & Master,前稱 Mayer Brown)工作22年,其中16年擔任合夥人。
莫律師現任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亦為香港律師會常設委員會之一的執業事務委員會委員。此外,他是國際家事律師學會(IAFL)會員。
憑藉對客戶的堅定投入及豐富經驗,莫律師獲得了眾多榮譽,包括:
- 獲《法律500強大中華區指南》2026年版評為私人客戶與家事領域的「領先合夥人」;
- 自2015年起,連續12年獲《錢伯斯亞太指南》評為大中華區家事及婚姻領域第一等律師;
- 自2024年起,獲《錢伯斯高淨值指南》評為高淨值家事及婚姻領域第一等律師;
- 自2024年起,獲《Benchmark Litigation》評為家事及婚姻領域「訴訟之星」;
- 入選《道爾指南》(Doyle’s Guide)2025-2026年家庭法與離婚領域「領先律師」;以及
- 獲《道爾指南》2025至2026年版評為家事調解員領域「領先律師」。
莫律師擁有香港、新南威爾士州、塔斯馬尼亞州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律師執業資格。